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实验小学 > 自主办学 > 阳光助学  
寿光市实验小学教师评价标准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04-26

  寿 光 市 实 验 小 学 教 师 评 价 标 准

  一、指导思想:

  为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激发学校的内部活力,充分调动干部教师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积极性,加快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自身素质,依据《寿光市中小学教师评价标准》,特制定本细则。

  二、评价原则:

  1、全面性原则:为落实素质教育,对教师的工作评价必须从全面、具体、有效的角度进行综合测评,依据本细则从德、能、勤、绩四方面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科学评价。

  2、指导性原则:评价的目的是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因此,在评价过程中,本着公正、合理的原则,并不断地向被评价者提出改进意见,以发挥评价的良性导向功能。

  3、自我教育性原则:此实施细则,在广泛发动教师学习、掌握的基础上,进一步使教师自觉参与评价,使其在工作中自觉实施、自我评价,从而达到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目的。

  三、组织领导:

  组 长:齐永胜

  副组长:李 勇 苗兰玲

  成 员:隋跃年 王建芬 纪桂卿 孙福祥 张素莲 范学术

  

附件下载: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 上一篇文章: 2016年度寿光市实验小学决算

  • 下一篇文章:突出特色 深化内涵努力打造省内一流品牌学校
  • Copyright@2007-2019 寿光市实验小学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山东省寿光市金光街3805号 电话:(0536)5221759   鲁ICP备2002852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