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生活日工作规范
来源:本站原创 2018-12-29

   支部生活日工作规范

  为加强和规范党的组织生活,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对支部生活日作出如下规范。

  一、时间安排

  各党支部根据实际每月固定一天作为支部生活日,全体党员参加。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调整日期。

  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所在支部活动。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党支部要安排专人上门送学。对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组织生活的外出流动党员,党支部要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电子邮箱、邮寄等方式每月至少联系一次,推送学习内容,党员每月一次向党组织汇报情况。因事请假的党员,要安排及时补课。

  二、主要内容

  两学一做作为支部生活日的基本内容,与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有机结合,突出政治学习教育,突出党性锻炼,突出作风转变,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起来、认真起来、严肃起来。党员活动室要悬挂党旗、张贴入党誓词,提倡党员佩戴党徽,保证党的组织生活严肃认真、氛围庄重。

  1、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各党支部利用支部生活日时间,统筹安排支部委员会会议、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党课三会一课。农村、城市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利用支部生活日每月至少1天,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支部生活日基础上每月至少再确定1天,组织党员开展集中学习。及时跟进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指示和中央、省市委重大部署要求,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题讨论。谈心谈话、每年至少一次的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可结合实际统筹安排。

  2、开展主题活动。各党支部依托支部生活日,结合实际积极搭建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围绕强化政治学习教育,可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集体诵读党章、观看专题教育片、邀请先模人物作报告、到党性教育基地接受现场教育、进党校接受教育培训等。围绕联系服务群众,可组织党员参加义务劳动、走访老党员、帮扶困难群众、爱心募捐、政策宣传、志愿服务等。围绕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可组织党员承诺践诺、亮身份比奉献、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等,立足岗位作贡献,在干事创业中展示先锋形象。村(社区)党支部要把支部生活日与阳光议事日有机结合,组织党员群众进行民主议事、公开晾晒财务等。

  3自觉交纳党费。每名党员在支部生活日当天,按规定向党支部自觉足额交纳党费,没有特殊情况不得由他人代交,不得由党组织垫交或扣缴党费。根据流动党员等群体实际情况,可探索网上交纳党费。党支部每年至少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三、保障措施

  1、制订计划。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职尽责,各党支部根据上级要求和本支部全年工作部署,对全年支部生活日按月度作出具体安排,明确具体时间、活动内容和活动方式,做到年度有计划、月月有安排、次次有主题。各党支部的支部生活日安排计划,年初要报上级党组织审定备案并印发支部全体党员。每月支部生活日的主题和内容,届时可结合形势任务变化作适当调整补充,一般提2天通知党员。

  2、全程记实。各党支部要安排专人记录,将每月支部生活日活动情况如实记录在《支部生活日记录本》上,注意留存影像资料,实行全程留痕、存档备查。有条件的,每名党员建立学习记录本,做好个人参加支部生活日活动记录。党员签到、请销假、送学、补课等情况要留存好记录。参加支部生活日情况要纳入党员积分制管理内容,作为党员民主评议、等次评定的重要依据。

  3、强化督导。通过随机列席、实地查看、电话抽查、调阅影像资料、情况通报等方式,加强经常性督导检查。村(社区)要依托可视基层管理服务系统进行实时录存,上级党组织通过该系统实时督查指导。各党支部联系指导员要全程指导监督党支部各项活动,对活动记录进行审核把关并签字确认。

  4、严格考核。把支部生活日落实情况作为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和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不按规定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的党支部书记和不按规定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要及时批评指正,情况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