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评价细则
寿 光 市 教 育 局
二○一六年三月
一、说明
1.本细评价涉及的指标分定量和定性两类指标,其中《指标体系》中的35项指标为定量指标,评价时分达标、基本达标(50%分值)、不达标(不计分)三档;其余指标为定性指标,评价时根据创建情况分三档计分。
2.依据下发的《〈评价细则〉中各项指标的适用范围》,计算出涉及本单位C级指标的得分比率(所得分数之和/涉及C级指标的总分值),指标体系中的35项定量指标中没有不达标项且得分比率达到95%及以上的为实现教育现代化,达到85%及以上的,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3.每年进行一次专项评估,具体的评估时间为当年的12月份左右。专项评估成绩按一定比例计入综合督导评估及校长职级的认定,并作为评选表彰教育现代化先进单位、个人的依据。
4.本评价细则坚持科学合理、互为补充的原则,如与督导室《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中相同的部分,在专项评估时不再重复评估,依据督导评估成绩按比例折算计分。
5.专项评估时,根据工作实际可以对个别指标的内容和计分办法进行微调。
6.本细则设A级指标8项,B级指标24项,C级指标55项,共1000分(不含附加)。其中C级指标涉及幼儿园13项、小学28项、初中28项、普高30项、职高20项、潍坊科技学院12项、特教11项、实践基地16项,具体参见《〈评价细则〉中各项指标的适用范围》。
7.本方案由寿光市教育局综合改革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A1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305分 |
B1均衡教育140分 |
C1学校改造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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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8培训效果15分 |
C2均衡配置20分 |
A2教育管理体制120分 |
B7政务管理职能20分 |
C19教育中介20分 | ||
C3办学条件20分 |
B8职级制改革20分 |
C20用人机制20分 | |||
C4安置入学10分 |
B9现代学校制度50分 |
C21发展规划30分 | |||
C5学校班额30分 |
C22制度建设20分 | ||||
C6维修改造20分 |
B10学校安全网络30分 |
C23安全责任30分 | |||
C7达标率10分 |
A3办学体制 25分 |
B11民办教育15分 |
C24鼓励支持15分 | ||
B2普通高中教育 40分 |
C8课程多样化20分 |
B12国际化合作10分 |
C25合作办学10分 | ||
C9质量监测20分 |
A4招生和评价 60分 |
B13基础教育招生20分 |
C26招生20分 | ||
B3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25分 |
C10“双证书”制度15分 |
B14评价制度40分 |
C27监督20分 | ||
C11扶持力度10分 |
C28学生评价20分 | ||||
B4学前教育25分 |
C12发展格局10分 |
A5人才质量300分 |
B15素质教育125分 |
C29课程20分 | |
C13保障体系15分 |
C30德育工作30分 | ||||
B5残疾儿童少年教育20分 |
C14特教普及10分 |
C31实践活动10分 | |||
C15教学方式10分 |
C32生涯规划15分 | ||||
B6继续教育55分 |
C16三级教育网络20分 |
C33体育艺术20分 | |||
C17终身教育网络20分 |
C34特色办学30分 | ||||
A5人才质量300分 |
B16基础教育40分 |
C35教学方式方法30分 |
A7教育经费保障60分 |
B24财政投入60分 |
C52教育经费15分 |
C36基地建设10分 |
C53财政预算15分 | ||||
B17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45分 |
C37结构比列15分 |
C54资助比例15分 | |||
C38技能与学历15分 |
C55资助水平15分 | ||||
C39技能培训15分 |
A8改革、成果、宣传(附加) | ||||
B18“全民阅读”工程25分 |
C40图书馆建设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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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1主题读书活动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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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9教育信息化40分 |
C42配备水平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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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3应用水平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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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0就业创业25分 |
C44就业率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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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5报告制度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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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教师管理和培养培训 130分 |
B21管理制度80分 |
C46机构编制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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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7县管校聘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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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8落实教师待遇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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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2培养途径35分 |
C49学历水平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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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0师德考核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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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3继续教育15分 |
C51继续教育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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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估标准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认定方法 |
评价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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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 305分 |
B1 教育优质均衡发展140分 |
C1学校改造30分 |
解决大班额学校建设工程、全面改薄 1.按照潍政办字[2015]115号文件要求,基本完成2016年城镇中小学大班额建设任务。 2.根据潍坊市教育局安排,基本完成“全面改薄”五年(2014-2018年)规划任务。 |
检查办法参考《督导室评价方案》,按照校建办的检查结果进行折分计算。(此项指标考核教办、市直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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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均衡配置20分 |
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用房等资源,切实缩小校际差距,着力解决好群众关心的择校问题;建立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共建机制。 |
小学、初中校际差异程度到2016年8月达标值为0.65、0.55,到2017年8月达标值为0.60、0.50,到2018年8月达标值0.50、0.40。(此项指标不考核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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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办学条件20分 |
中小学办学条件全部达到省级标准。 |
按照省级标准逐校验收,依据达标比例计分。(得分=20*达标的中小学数/所有中小学数,此项指标考核教办及各市直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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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安置入学10分 |
坚持“两为主”,妥善安置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就近入学。 |
随迁子女公办学校就读比例到2016年8月达到95%、到2017年8月达到98%、到2018年8月达到100%,达到比例计10分,降1个百分点计5分,否则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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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 305分 |
B1 教育优质均衡发展140分 |
C5学校班额30分 |
所有学校班额达到国家规定设学标准。 计算公式:班额达标率(%)=达到规定班额标准的班级数/班级总数×100%。 |
1.班额达标率100%计30分,降15个百分点计15分,否则不计分;(班额达标率=达标班数/学校总班数) 2.国家规定设学标准:幼儿园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小学额45人,初中50人,高中5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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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6维修改造20分 |
建立学校(幼儿园)完整建筑安全档案;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均达到安全标准,按规定使用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 |
措施得当,材料齐全,查看现场、材料,根据实际情况分档计20-18分、17-15分、14分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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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7达标率 10分 |
逐年提高教育现代化办学达标率。 |
在当年的教育现代化创建验收评估中实现教育现代化的计10分,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计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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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 普通高中教育40分 |
C8课程多样化20分 |
鼓励高中学校开设多样化特色课程,创造条件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保证学生完成学习的选课需要。 |
创造条件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普通高中选修课比例到2016年8月达到25%,到2017年8月达到30%,到2018年8月达到40%,达到计20分,降1个百分点计10分,否则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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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9质量监测20分 |
建立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全面提升高中办学水平和学生综合素质,毕业生本科达标线和被国内外一流大学录取比例逐年提高。 |
质量监测评价科学、合理,措施得当,材料齐全,效果明显,本科录取比例逐年提高,根据实际情况分档计20-18分、17-15分、14分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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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 305分 |
B3 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25分 |
C10“双证书”制度15分 |
中、高职学生“双证书”获取率是指在中职、高等学校毕业生中,同时获取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学生比例。 |
中(高)职学生“双证书”获取率到2016年8月达到95%(40%),到2017年8月达到97%(45%),到2018年8月达到98%(50%),达到计15分,每降一个百分点计8分,否则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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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1扶持力度10分 |
积极扶持潍坊科技学院发展高等教育。 |
1.高校接受企事业单位委托经费收入比例到2016年8月达到20%,到2017年8月达到25%,到2018年8月达到30%; 2.高校有效发明专利比例到2016年8月达到5%,到2017年8月达到10%,到2018年8月达到15%。达到比例计10分,每降一个百分点计5分,否则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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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 学前教育25分 |
C12发展格局10分 |
布局合理,适龄儿童学前教育入学机会,组建学前教育集团,解决城区幼儿入园难问题。 |
学前教育在园幼儿数占适龄人口的比例到2015年9月达到85%,到2016年9月达到92%,到2017年9月达到99%,达到比例计10分,降一个百分点计5分,否则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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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3保障体系15分 |
建立学前教育经费保障体系,逐年增加公办幼儿教师数量,新进专任教师必须持证上岗。 |
按照专任教师持证上岗的比例分15、12、9三档计分。 持证上岗比例=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的教师数/本园专任教师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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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5 残疾儿童少年教育20分 |
C14特教普及10分 |
促进特殊教育向学前教育、高中教育两头延伸,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接收残疾人入学,不断扩大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特教班规模。 |
接受教育残疾青少年在校生占应接受教育残疾青少年总数的比例到2015年9月达到95%,到2016年9月达到95.5%,到2017年9月达到96%;截止到2017年8月,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15年免费教育,截止到2018年8月,普及残疾儿童少年15年免费教育。达到比例计10分,降一个百分点计5分,否则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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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 3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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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5教学方式10分 |
轻度残障随班就读,中度残障集中特殊教育学校,重度肢体残疾、脑瘫和孤独症等儿童少年根据其残疾类别、等级和学习自理能力,采取社区教育、送教上门等方法实施义务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残疾人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 |
1.现场查看教育教学资料;(5分) 2.通过问卷调查、电话回访对材料进行验证;(5分) 3.通过查看资料和问卷回访情况,结合学校工作实际进行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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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6 继续教育55分 |
C16三级教育网络 20分 |
进一步完善市、镇(街道、区)、村(社区)社区教育三级网络,深入推进社区教育中心标准化建设和数字化学习型社区建设。 |
居(农)民社区教育活动参与率(其中老年人)到2016年8月分别达到60%、40%(20%),到2017年8月分别达到75%、55%(35%),到2018年8月分别达到90%、70%(50%)。此项相关材料由职教科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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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7终身教育网络 20分 |
建立广覆盖、多层次、多形式的终身教育网络,形成以学习者个人为主体、用人单位支持、政府予以必要资助的继续教育保障机制。 |
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参与率达到70%,此项相关材料由职教科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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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8培训效果15分 |
大力发展自学考试辅导,提高远程教育、社区教育、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效果,努力提高主要劳动力高等教育比例和受教育年限。 |
主要劳动力受高等教育比例到2016年8月达到20%,到2017年8月达到23%,到2018年8月达到25%;主要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到2016年8月达到11年,到2017年8月达到11.5年,到2018年8月达到12年。此项相关材料由职教科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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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教育管理体制120分 |
B7政务管理职能20分 |
C19教育中介20分 |
积极推进政校分开,推进教育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完善教育行政决策咨询、公示、听证制度。教育咨询、质量评估等逐步交由专业中介(第三方)机构办理。 |
建立健全教育中介(第三方)组织的准入、监管和行业自律制度,要有详实的支撑材料,此项相关材料由督导室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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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 校长职级制改革20分 |
C20用人机制20分 |
完善校长选聘机制,建立校长后备人才制度;建立校长职级绩效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逐步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确定校长任职资格;确定校长职级;校长聘期内进行学年度考核和届满考核。 |
校长职级认定、教育干部选拔任用、考核、校长后备人才选拔培养,要有详实的支撑材料,此项相关材料由组织人事科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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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9 现代学校制度50分 |
C21发展规划30分 |
制订、实施三年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并及时销账,增强自主管理、自主发展的意识和能力。 |
根据实际执行、落实情况及销号数占总问题数的比例分档计30-26分、25-20分、20分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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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2制度建设20分 |
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完善教育评价制度,建立以素质教育为导向的教育教学评价体系和质量监测体系;提高办学满意度;形成过程性、阶段性和发展性的“绿色质量”评价机制。 |
1.完善“四会一章程”(校委会、家委会、教代会、理事会、办学章程)相关制度,并科学、稳步实施,效果明显,每类根据实际情况分别记1分、0.5分,满分5分; 2.加强政务校务信息公开,根据实际情况计4、3、2分; 3.形成过程性、阶段性和发展性的评价机制,根据实际情况计4、3、2分; 4.提高办学满意度。(7分)由组织人事科提供,折分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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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0 学校安全网络体制30分 |
C23安全、责任30分 |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理念,强化校车、校门、校园、校舍、食堂食品、卫生防疫、健康及禁毒宣传、教育教学活动等的安全管理;制定并落实青少年近视防治工作方案,学生近视率逐年降低。学校及周边环境无安全隐患,努力实现校园平安稳定,无安全责任事故。 |
1.食堂食品、饮用水、卫生防疫、健康及禁毒教育、近视防治,根据实际情况分10、9、8三档计分; 2.其他项目根据安全办专项督导评估验收成绩进行折分计算,最高计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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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办学体制改革25分 |
B11 民办教育15分 |
C24鼓励支持15分 |
积极鼓励支持民办学校规范发展,保障民办学校教师合法权益,建有公共教育经费资助民办教育制度,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协调发展。 |
1.民办学校在校生占在校生总数比例达到25%以上; 2.民办学校生均总经费支出达到10300元以上; 3.对民办学校财政支持程度达到45%以上。 否则不计分,相关材料由民办教育科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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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2 国际化合作10分 |
C25合作办学10分 |
促进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国际化,推进教师互派、学分互认和学位互授联授,扶持高等院校引进海外人才与智力项目。 |
1.参加国(境)外培训教师比例达到5%,参与国际合作交流的中小学校比例达到15%,此项不考核各单位; 2.高校聘请外籍教师数(潍坊科技学院)达到1.5%,达到计10分,每降0.1个百分点扣5分,否则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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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 招生考试和评价制度改革60 |
B13 基础教育招生改革20分 |
C26招生 20分 |
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面实行阳光招生,规范特长生招录办法和程序;加强职校招生,逐步实现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在校生的比例基本相当;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和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
1.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和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到2016年8月分别达到98%、94%,到2017年8月分别达到98.5%、94.5%,到2018年8月分别达到99%、95%,达到计10分,降一个百分点计5分,否则不计分;(考核教办、市直学校) 2.加强职校招生,依据各校落实招生计划的完成情况折分计算,满分10分。(由职教科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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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 招生考试和评价制度改革60分 |
B14 评价制度改革40分 |
C27监督 20分 |
切实落实履行教育督导职责,确保教育督导工作有人管事、有钱办事,督政、督学制度完善,积极开展教育督导工作,充分发挥监督、指导作用。 |
1.完善督导评估结果公示制、限期整改制、问责制; 2.相关材料由督导室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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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8学生评价20分 |
建有完善的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的评价体系。(小学不含细则中的第2条) |
1.中小学建立完善的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的评价体系,制定科学的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操作规范、过程公平、结果公开。根据实际情况分档计10、9、8分; 2.初中、高中学生学业成绩合格率达到95%,达到计10分,降一个百分点计5分,否则不计分。高考成绩的上线数、上线率及指标完成情况依据实际情况分档计10、9、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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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 人才培养质量 300分 |
B15 素质教育125分 |
C29课程 20分 |
严格执行课时计划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 |
1.每年进行不定期的督导检查,确保学校按规定开课; 2.义务教育开足开齐品德、体卫艺、综合实践、地方与学校课程比例达到100%。 相关材料由督导室负责,没有问题的计20分,发现有1所学校有问题的,计10分,否则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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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0德育工作30分 |
创新学校德育工作,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探索各学段品行养成教育的课程体系;注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教育;采取措施提高学生身心健康水平,都配有心理辅导室并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切实有效的预防机制,减少青少年犯罪。 |
1.公民教育活动扎实有效,建立德育素养发展指导制度; 2.学校设立心理辅导室、专职心理健康教师; 3.教师积极参与培训并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4.建立有效的青少年犯罪预防机制并开展一系列法制教育活动; 5.设置家长学校机构、制度,并积极发挥其作用。 每个观察点根据实际情况分档计6、5、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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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人才培养质量 300分 |
B15 素质教育125分 |
C31实践活动10分 |
鼓励学生积极、理性参与社会实践和社会管理;完善学生义工组织和服务网络,探索义工活动课程化。 |
中小学参与活动广泛、有意义,效果明显,根据实际情况分档计10、9、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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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2生涯规划15分 |
建设高中三年生涯规划课程,加强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职业体验教育。 |
有相应的校本教材、具体的规划书,有详实的过程性材料。 根据实际情况分档计15-14分、13-12分、12分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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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3体育艺术20分 |
深入落实学校年度体育、艺术工作自评和报告,逐步开展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培养学生个性特长,积极培育学校体育、艺术特色项目;认真落实大课间活动,保证每天至少有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规模学校每学期举办一次综合性运动会、每年举办一次综合性文艺汇演,每学期举办单项体育、艺术活动各不少于3次,规模较小学校适当开展单项活动;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智能化数据测试和上报,测试学生和数据上报全部达到100%;学生体质健康水平逐步提高,测试合格率2016年达到90%、2017年达到93%、2018年达到95%。 |
根据专项评估折合计分,最高计20分。 (说明:此项中涉及潍坊科技学院的是第四、五两项,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达到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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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4特色办学30分 |
推动全面建设一班一品、一校一特色的学校特色发展,提升学校品质。 |
根据督导室特色学校创建评估验收结果计分。(得分=创建验收成功的学校数*5分,最高分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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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人才培养质量 300分 |
B16基础教育40分 |
C35教学方式方法30分 |
探索实施自主选课学习日(小学、初中);全面实施高中学校“选课走班”教学制度(高中)。 |
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科学组织、规划,逐步实施。 参照方案的实施、落实情况分档计10、9、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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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行课堂教学改革,有效促进课堂教学方式转型,建构自主合作探究型教学方式;在高年级积极探索和应用“翻转课堂”、“微课”等现代化教学方式,推进现代化教学设施与学科教学整合。 |
依据教学视导的评价得分进行折分计算,满分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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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6基地建设10分 |
到2018年,创建20个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基地,组建5个课程基地建设共同体。 |
由教科研中心负责,不考核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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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7 职业教育45分 |
C37结构比列15分 |
提高专业课教师和双师型教师比例和水平。 |
1.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比例到2016年8月达到80%,到2017年8月达到85%,到2018年8月达到90%,达到计15分,否则不计分; 2.潍坊科技学院专任教师的双师型教师比例不低于32%,否则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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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8技能与学历15分 |
支持职业院校面向社会开放教育培训资源。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员工和转岗、再就业人员等社会群体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养。 |
1.农民培训效果到2016年8月达到11%,到2017年8月达到13%,到2018年8月达到15%。达到计8分,降一个百分点计4分,否则不计分; 2.职业农民学历教育发展程度到2016年8月达到0.1%,到2017年8月达到0.13%,到2018年8月达到0.15%。达到计7分,降一个百分点计4分,否则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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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人才培养质量 3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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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9学习与考试15分 |
继续做好自学考试服务工作,不断提高自学考试、成人高考报名率和合格率,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到2016年8月达到50%,到2017年8月达到55%,到2018年8月达到60%。达到计15分,降一个百分点计8分,否则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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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8 “全民阅读”工程25分 |
C40图书馆建设10分 |
所有中小学图书馆要建立规范科学的馆藏采购机制,确定合理的补充和增剔原则,保生均纸质图书册数达标,把图书馆逐步建设成为设施齐全、功能完备、运转顺畅、服务便捷、使用高效的育人阵地和重要课堂。 |
1.小学、初中、高中生均纸质图书册数分别达到30册、40册、50册计3分,生均每缺少1册扣1分,扣完3分为止; 2.根据馆藏采购机制及补充和增剔原则的建立情况,以及执行落实情况计1-0分; 3.用于购买师生图书资料公用经费的比例小学、初中分别达2.5%、3%计3分,高中学校更新图书不少于藏书量的1%;每降低0.1%扣0.5分,扣完3分止; 4.根据图书微机软件管理情况及图书借阅情况计3-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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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1主题读书活动15分 |
设置阅读课程,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主题读书活动,组织开展各种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
依据实际举办读书月、读书节、演讲、捐赠助读、读书征文、诗文朗诵比赛、读书辩论会等丰富多彩的阅读活动及“书香校园”、“书香家庭”、“读书之星”评选活动等各种评选活动。根据实际情况分档计15-14分、13-12分、12分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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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9教育信息化40分 |
C42配备水平20分 |
建立校园网学校比例、生机比、网络多媒体教室占教室总数比例的合成指标,提高信息化配备水平。 |
1.小学、初中建立校园网学校比例到2016年8月达到95%,到2017年8月达到98%,到2018年8月达到100%; 2.高中、职业学校建立校园网比例到2016年8月达到95%,到2017年8月达到98%,到2018年8月达到100%; 3.农村学校互联网出口达标学校比例(5Mb)到2016年8月达到75%,2017年8月达到80%,2018年8月达到85%; 4.中学、职业学校互联网出口达标学校比例(10Mb)到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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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人才培养质量 300分 |
B19 教育信息化40分 |
C42配备水平20分 |
建立校园网学校比例、生机比、网络多媒体教室占教室总数比例的合成指标,提高信息化配备水平。 |
年8月达到75%,2017年8月达到80%,2018年8月达到95%; 5.网络多媒体教室的比例到2016年8月达到90%,到2017年8月达到95%,到2018年8月达到100%; 6.中小学生机比到2016年8月达到11:1,到2017年8月达到10.5:1,到2018年8月达到10:1; 7.职业学校生机比到2016年8月达到7:1,到2017年8月达到5:1,到2018年8月达到3:1; 达到要求计20分,有1项达不到计10分,否则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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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3应用水平20分 |
提高信息技术应用水平。 |
1.小学、初中、高中学生信息技术课程课时到2016年8月达到68、68、70,到2017年8月达到90、90、90,到2018年8月达到110、110、110; 2.教育管理信息化到2016年8月达到95%,到2017年8月达到97%,到2018年8月达到98%; 3.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达标比例到2016年8月达到80%,到2017年8月达到85%,到2018年8月达到90%; 4.教育资源建设比例到2016年8月达到80%,到2017年8 月达到90%,到2018年8月达到98%; 5.初中及以上学生学习空间开通比例到2016年8月达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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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人才培养质量 300分 |
B19 教育信息化40分 |
C43应用水平20分 |
提高信息技术应用水平。 |
80%,到2017年8月达到85%,到2018年8月达到90%; 6.教师学习空间开通比例到2016年8月达到90%,到2017年8月达到95%,到2018年8月达到100%; 7.学习空间活跃率到2016年8月达到60%,到2017年8月达到65%,到2018年8月达到70%。 达到要求计20分,有1项达不到计10分,否则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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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0 学生就业创业25分 |
C44就业率15分 |
大力开展职业生涯教育,加强就业创业教育,引进国际先进创业教育课程,完善落实鼓励创业的优惠政策,落实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援助政策,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全程就业服务。 |
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到2016年8月达到80%,到2017年8月达到85%,到2018年8月达到90%;职业教育对口就业率到2016年8月达到85%,到2017年8月达到87%,到2018年8月达到90%。不考核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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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5报告制度10分 |
建立职校毕业生发展跟踪机制,建立就业质量报告制度,做好就业信息服务。 |
根据实际执行情况分档计10、9、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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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 教师管理和培养培训130 |
B21 管理制度80分 |
C46机构编制20分 |
执行省定各类学校机构编制标准,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和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标准,逐步提高师生比;音、体、美、科学、英语、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专职教师配备满足学校教学工作需要,规模在12个教学班以上的学校要有专职教师。 |
1.幼儿园生师比到2016年8月达到8:1,到2017年8月达到7.5:1,到2018年8月达到7:1;(不含半日制) 2.小学生师比到2016年8月达到16:1,到2017年8月达到16:1,到2018年8月达到16:1; 3.初中生师比到2016年8月达到14:1,到2017年8月达到13.5:1,到2018年8月达到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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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 教师管理和培养培训145分 |
B21 管理制度80分 |
C46机构编制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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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普通高中生师比到2016年8月达到13:1,到2017年8月达到12.5:1,到2018年8月达到12:1; 5.中职学校生师比到2016年8月达到15.3:1,到2017年6月达到15.3:1,到2018年8月达到15.3:1; 7.高校生师比到2016年8月达到16:1,到2017年8月达到15.5:1,到2018年8月达到15:1。 达到要求计20分,每一项不达标计10分,否则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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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7县管校聘30分 |
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实行聘用制管理;实现学校按需设岗、按岗聘用,教师竞聘上岗、合同管理;落实完善聘后管理措施;用好5%流动教师岗位,调整优化师资配置;提高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阶段中高级教师比例。 |
1.全面落实聘用制管理10分。各学校制定岗位设置方案、竞聘方案,落实聘用制过程民主、操作规范,根据实际执行情况分档计10、9、8分; 2.效果明显10分。实现学校按需设岗、按岗聘用,教师竞聘上岗、合同管理;用好5%流动岗位,城乡学校之间、强校弱校之间、乡镇中心学校与偏远学校之间、超编与缺编学校之间师资相对均衡配置,根据实际执行情况分档计10、9、8分; 3.完成新参教和轮岗教师安置的得5分,设施配备包括取暖、降温、网络设施等5分; 4.提高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阶段中高级教师比例;农村学校和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中高级岗位比例上浮2%,此项不考核各单位,材料由组织人事科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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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 教师管理和培养培训145 分 |
B21 管理制度80分 |
C48落实教师待遇30分 |
按照“优教优酬”原则,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提高班主任津贴; |
1.单位制定合理的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将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按规定用于绩效工资分配和发放,根据实际情况分档计15-14分、13-12分、12分以下;(此项指所有单位) 2.班主任津贴从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市财政拨付的班级团队管理机制资金中科学分配,体现“优教优酬”,根据实际情况分档计15-14分、13-12分、12分以下。(此项指中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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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2 培养途径35分 |
C49学历水平15分 |
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鼓励教师通过多种学习途径提高学历水平。达到高于规定学历要求的计20分,否则不计分。(高于规定学历是指小学为专科及以上,初中为本科及以上,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为研究生及以上。) |
专任教师高于学历水平,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职校到2016年8月分别达到92%、90%、10%、5%以上,到2017年8月分别达到93.5%、93%、10%、5.5%以上,到2018年8月分别达到95%、95%、10%、6%以上。 达到要求计15分,下降1个百分点计8分,否则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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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0师德考核20分 |
建立师德考核评价制度,把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用、评优评先前置条件和评估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 |
1.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师德考核细则,每学期按要求组织实施师德考评工作,将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用、职称晋升,评优树先的前置条件。查阅相关材料,根据组织实施落实情况,做得好的计20分,做得比较好的计10分,否则不计分; 2.教师参与有偿家教、在培训机构兼职、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等违背师德行为被查实的该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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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3 教师继续教育15分 |
C51继续教育15分 |
建立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制度,将修满规定学分作为教师资格注册和职称评聘的基本条件。整合教师培训、教育教学研究、电化教育等功能建设,设立市教师发展中心。实行5年一周期的所有学校教师全员培训制度。 |
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接受培训教师比例达100%,5年周期内,中小学教师完成不少于360学分且每年不少于48学分的继续教育,达到培训比例且完成规定学分的计15分,下降5个百分点计8分,否则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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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7 教育经费保障60分 |
B24 财政投入机制60分 |
C52教育经费15分 |
健全各级政府教育经费分担机制,确保教育经费增长的法定要求和拓宽教育经费渠道的相关措施落实到位。 |
教育总经费占GDP比例到2016年8月、2017年8月、2018年8月分别达到5%、5.5%、6%。(此项不考核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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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3财政预算15分 |
持续提高各级各类教育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
1.公共财政预算教育经费占公共财政支出比例到2016年8月、2017年8月、2018年8月分别达到18%、20%、22%;(此项不考核各单位) 2.逐步化解高中债务,到2018年底全部化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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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4资助比例15分 |
关注困难学生,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比例每年达到95%,对困难家庭学生做到按规定标准“应助尽助”。(此项不考核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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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5资助水平15分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比例每年园幼儿达到30%、小学生达到65%、初中生达到60%、普通高中生达到25%、中职学校在校生达到55%、普通本专科生达到28%。(此项不考核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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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改革、成果、宣传(附加) |
1.改革: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深化招生制度改革、深化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深化教育评价制度改革、深化教师队伍管理改革、扩大教育开放等,积极深化改革创新取得的成果全国推广加80分,全省推广加60分,潍坊市推广40分,寿光市推广10分,同一类项目只记级别最高的获奖得分,积极扩大教育开放,参与国际交流办学,给予加10分;所有累计加分最高为90分; 2.成果:每年度的各种获奖、业务成果的积分由督导室提供,按最高分20分进行折算计入评估成绩; 3.简报:根据投稿及录用的数量进行综合评定,分15、12、9三挡计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