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作为一种移动即时通讯工具是科技进步的产物,是社会文明的标志,然而,由于手机功能的拓展以及使用者自控能力的薄弱,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的弊端已显得十分突出,有的传播不良信息,有的沉迷短信聊天,有的甚至用作作弊工具,冲击了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影响了学生的学习生活,增加了家长的经济负担,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学业进步和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一)学校禁止小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以确保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二)学校将定期不定期开展手机的检查,对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按不同情况视其情节处予以纪律处分,同时,责令学生写出书面检查,并通知家长填写扣留单,由学部统一保管至学期末,学期末由家长领回手机。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三)学校教师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也用让学生用手机完成作业,学校教导处不定时随机调查学生。
二、细则与处分
(一)禁止学生在校园内任何场所、任何时间携带或使用手机,如有违反,第一次责令写出书面检讨,并通知家长填写扣留单,由学部统一保管至学期末,学期结束由家长领回手机。同时给予通报批评,并扣行为规范5分/人次,同时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第二次违规携带或使用手机,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同时与家长、学生签订手机使用协议。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处分结果记录学生学籍档案。
(二)禁止在各类考试期间携机进入考场,一旦发现,考试作零分处理,并给予记过处分,同时扣行为规范分5分/人次。
(三)严禁在校园内用手机等各类充电器充电,一旦发现,收缴相关物品,并对屡教不改者,给予纪律处分。
(四)本规定所有扣分纳入学生行为规范管理、班主任目标考核。
三、服务与保障
(一)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与外界的通讯,由班主任为学生提供通讯服务,与家长取得联系。特殊情况需带手机的学生,家长可向学校提出“手机带入校园申请”,审核通过后,学校在学部设立专门的“手机保管箱”,由徐静主任负责上锁保管,放假期间领取使用。
(二)向每位家长发放寿光市实验小学家校联系卡,并在班级微信群中,让班主任昵称全部写为“班级+姓名+手机号码”的形式,方便家长与班主任联系畅通。
(三)德育处要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和教育,让学生认清利弊,切实解决思想症结,明确学生在学校禁止使用手机的意义。同时,学校要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以取得家长的认同和配合。